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
1月2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利国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付忠伟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根据常委会的授权,主任会议确定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21年2月5日召开;听取了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开展联合视察活动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代表视察是代表法规定的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一项重要活动,是依法履职、开展监督的重要方式,也是知情知政、加强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渠道。这次集中视察活动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有助于代表全面、客观、深入地了解过去一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为开好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代表们在视察中提出的21条意见和建议,凝结着代表们的真知灼见,也传递着人民群众对沈阳振兴发展的期待,要着力做好这些意见和建议的转办督办工作,推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其转化为助力振兴发展的具体举措,让代表的履职成果落地见效。同时,要及时向代表反馈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占春、徐璐、邓福林、王健、安俊辉,秘书长孟昭贵参加会议。(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郭宏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