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资局抓实区属企业监管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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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23日发表
一是严格执行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认真审核国资公司和产促中心提报的出版集团延期偿还国资公司债务及联安公司相关事项等4个议题的有关材料,并提报区国资委会进行审议。二是为进一步明晰权责边界,参照《沈阳市国资委权责清单》,结合现有工作职能,对原清单进行调整修改,修订《和平区国资局权责清单》,现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是推进国资国企实时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对市国资监管平台上个性化搭建的两大模块进行两轮演示和修改,待按照区信息中心要求完成安全等级测试后即可进行平台部署。四是为建立有效的国有企业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按照区政府常务会会议精神,在梳理企业重点工作的同时,对直管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进行研究,现正制定考核具体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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