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公安局出台助力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八项措施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民生服务保障、护航经济发展,丹东市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八项措施,服务精准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助力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1、加强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保障
加强沟通协作,与卫健、交通等部门组建疫情应急处置机制,积极开展流调溯源工作;组织属地公安机关与辖区企业建立联系,帮助查询务工人员是否为密切接触者及重点疫区来省人员等信息,防止带疫入企。
2、加强涉疫重点部位秩序维护
全面加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三区”边界管控和治安秩序维护,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分级分区解除道路交通管制;加强集中隔离场所、核酸检测点、定点医疗机构等重点部位巡逻防范;优化防疫站点设置和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完善排队车辆安全预警措施,减少车辆待检时间。
3、推行公安审批业务“不见面”服务
加大“一网通办”推广应用,依托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服务平台,对户政、交管、治安等公安服务实行网上申请受理、后台审核办理,邮寄业务恢复后快速送达(居住证续签除外),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员工外出感染风险。
4、开展公安综合信息查询定制服务
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托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丹东公安“警务公开便民查询系统”及对外公布的咨询电话等方式,按照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的多样化需求,提供户籍类、交管类信息等公安证明事项的定制查询服务。
5、推行出入境业务定制化服务
设立“12367”出入境24小时服务咨询电话,依托辽宁“互联网+公安”、辽宁出入境等服务平台进行宣传,对复工复产企业员工等确需紧急出国境的人员,实行电话预约、材料预检、当日受理服务,对因疫情原因无法及时办理居留证件延期手续的,视情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逾期居留处罚。
6、提供预警提示服务
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道路管控情况、返岗返乡政策等信息,引导企业员工、复工人员顺利通行,全面收集推送各省市疫情防控入域出域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合理安排员工出行时间,为复工复产提供交管政策解读和出行提醒服务。
7、延长人口登记时限
因疫情造成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中断的,视为连续居住登记;居住登记注销的,只要租房合同、社保、劳动合同不中断,视为连续居住;市内居住证可以按需续签。省内或外省公安机关开具的迁入丹东市的《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外省公安机关要求更换超期《准予迁入证明》或《户口迁移证》的,一律无条件更换。
8、保障交通运输“快速通道”畅通
开通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保障基本生活物资和经济运行生产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对涉疫人员转运、紧急就医、救助等车辆提供护送勤务;对应急、防疫和运输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纠正为主;对一般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的,视情放行,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