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拓展普法工作新思路
已开展了20多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促进法治目标实现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在新时期新阶段,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和整个过程。
一、深入普法,用法治诠释以人为本
当前我市经济总体快速发展,社会大局相对稳定,但是,以民生问题为主的人民内部矛盾还比较突出: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分配不公、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问题引发的矛盾频频发生。因土地征用、城镇拆迁、企业重组改制破产、拖欠和克扣进城务工农民工资等引发的涉法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很大冲击。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就是要服务于党委政府“以人为本”的工作大局,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具体宣传方法上,也要按照“法律六进”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人文与民本精神。需要才是根本。普法对象众多,内容广泛,普法教育要承认和重视不同对象人群的个性特征,以满足人的需要为立足点,满足和服务于不同时期不同阶层的需要。普法只有成为人们的内在需要时,才能持之以恒和深化发展。因此,在普法工作中,要努力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形式,引导人们产生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使普法有机地融入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创新普法,用法治保障协调发展
一要创新农村法治宣传模式。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历来是党和国家关注的重大问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律服务,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为我们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指明了方向。要通过开展农村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农民依法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农村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适应当前农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高涨的需要,指导群众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以“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我市正在开展的“千村千顾问”活动为动力,大力推进农村依法治理。积极引导农村干部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结合农村实际,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深入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要创新社区法治宣传模式。针对影响城镇社会稳定的实际状况,在做好社区居民法制宣传的同时,要重点抓好社区内青少年、下岗职工、闲散人员、回归人员、流动人员等人群法制教育。重点就居民在土地、资产、财产、拆迁安置补偿、就业、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方法上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特别是结合社区居民身边发生的事情进行宣传教育。积极倡导律师开展进社区公益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非诉讼法律援助。尤其要关心残疾人、生活困难职工等弱势群体,主动向他们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要推进社区民主政治建设。要积极引导社区居民以“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社区依法治理活动,促进社区各项管理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逐步实现居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实现民主自治。
三是要创新企业普法宣传模式。受世界性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市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了巨大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预防、解除运营中的法律风险,维护其合法权益,推动全市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是法治宣传服务经济发展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诚信机制,搞好经营风险预测,代理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提升发展水平和经营规模,促进民营经济不断向高层次、规模化发展。要设法整合全市司法行政法治宣传资源,发挥律师协会、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公证员协会、法学会等组织中精通法律、谙熟经济、经验丰富的人数众多、综合力量较强的优势,采用政府搭台、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风险分析等多门类的法律服务,彰显法治宣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作用和地位。
三、重视普法,树立“大普法”理念
开展普法宣传是提高全民族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一项规模宏大、历时久远的系统工程,决不只是普法职能部门和普法工作者的“专利”,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兼顾”地做好这项关乎国家长远发展的工作。普法的主体是全民,各级各类学校的法治教育是培养公民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各级组织、行政机关和司法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更是最具有说服力的普法。普法的客体也是全民,普法教育是国民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普法教育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实施。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加强学习,提高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文化素质,是每个公民必须认真面对和努力适应的现实。因此,我们要树立一种新的普法传播理念,即普法不仅仅是普法工作者的事情,每一个公民既是受教者,又是施教者,普法不单纯是灌输,由一部分人灌输给另一部分人,而是一种互动,一种双向交流和感染。公众在学法的过程中,了解法律,理解法治精神,接受法治思想的熏陶,逐渐树立法治理念,并用之指导行为方式,其用法的过程本身就是对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的极好传播。同时,要树立整合资源搞普法的理念,善借外力,善用各方资源,积极调动各种有利因素,协调联动,举社会各界之力,共同做好普法工作。各个部门都要把普法作为己任,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并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作者为市司法局局长:刘净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