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2020年兵役登记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全市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0年1月10日至6月30日。
二、登记对象
凡常住户籍在宜昌辖区内,或在宜昌辖区内的高等院校就读,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大学生至24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进行网上兵役登记。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普通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也可参加兵役登记。
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19至22周岁的男性公民、大专生(含在校生、毕业生)23周岁前、本科生(含在校生、毕业生)24周岁前仍未登记的均应依法补办兵役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
适龄男青年均可在常住户口地乡镇(街道、开发区)兵役登记站进行登记。其中,高校大学生也可在就读学校征兵工作站,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高、技校)学生也可在学校进行登记。各登记站点均提供网上登记、报名和打印表格等服务。
四、登记说明
兵役登记不代表参军入伍。登记后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应征或缓征。能否入伍主要视体检、政考等征兵环节情况,最终由兵役机关确定征集或不征集,《兵役登记信息卡》仅作为公民依法进行兵役登记的证明。
五、法律责任
依法服兵役是每名公民的法定义务,对于适龄人员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有其他阻碍兵役登记工作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逾期没有办理兵役登记或年度审验手续的适龄公民,须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开发区)武装部说明原因。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现场确认和初审初检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
六、咨询受理
有关法规政策可查询全国征兵网,微信搜索关注 宜昌市征兵信息平台公众号或电话咨询。
宜昌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