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紧急通知全力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
据气象部门7月11日15时30分发布的重要天气预报,11日夜间至12日白天济南市将出现一次大雨到暴雨天气过程,12日夜间至13日全市仍然有雷阵雨。对此,济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应对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市防办7月11日下午组织水务、应急、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气象、水文等部门召开防汛会商会议。根据会商成果,市防指将根据气象形势变化,适时发布汛情预警,做好应急响应启动准备工作,同时做好以下重点工作安排。
持续强化预报预警。气象部门密切监视气象变化,做好***预报服务,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并报市防办。水文部门加强对重要防洪工程的水情监测,重点关注可能超汛限水位水库流域范围降雨情况、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降雨监测、城区低洼区域水位情况。应急部门组织通过户外大屏、移动电视等载体滚动播放预警信息和防灾避险提示。
密切关注山洪地质灾害。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有关区县(功能区)保证山洪预警平台畅通,及时发布山洪灾害预警,做好山洪灾害易发区人员转移准备。
积极应对城市汛情。水务部门组织区县(功能区)加强城区低洼易涝区积水排除工作,提前预置积水强排队伍、设备。交通部门做好隧道、交通设施、地下通道、交通施工工地防汛准备工作。住建部门组织区县(功能区)加强城乡危房、危墙隐患排查,组织物业管理单位实施地下停车场防汛抢险工作。文旅部门加强指导旅游景区的防汛安全工作,及时开启护城河闸门实施泄洪,重点关注游人密集景区,会同有关区县(功能区)做好景区关闭和人员疏散准备,防范山洪灾害风险。交警部门对积水区域道路及时果断实施交通管制,重点关注7月12日早高峰交通疏导工作。
落实在建工程度汛措施。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在建工程汛期施工预案,加强生产安全规定落实的同时,密切关注施工对排水、行洪的影响。住建部门加强在建工地高空作业、深基坑、临墙工棚、地下设施等安全管理,及时实施人员撤离工作。水务部门、交通部门加强在建水利、交通工程度汛管理,对涉及行洪的工程落实度汛施工方案和应急抢险措施。
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应急部门组织抢险队伍、设备集结待命;落实尾矿库、非煤矿山、危化品、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措施,视情组织停产。区县(功能区)防指做好区域预警发布及应急响应启动准备。落实临灾预警“叫醒叫应”机制,确保防汛指令及时传达至最基层。区县(功能区)防指、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组织协调指挥本辖区、本行业防汛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市防指防汛和抢险救灾指令。加强信息报送,及时上报汛情、险情、灾情以及应对情况等。
严肃防汛工作纪律。区县(功能区)防指、市防指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到岗到位,严格落实7月6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强化落实防汛值班值守工作的紧急通知》(〔2022〕-13)中关于指挥人员、到岗时间、工作内容的要求,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严禁脱岗、空岗、漏岗,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编辑: 孙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