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停产工作的通知
蓬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停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为切实做好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和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停产工作的通知》(遂安监﹝2018﹞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高温季节实行全面停产,停产时间定为7月1日起到8月31日止。现就停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监管
各企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科学合理组织生产,在7月1号以前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好生产线上剩余药物、半成品及成品清理入库。在停产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和安全保卫巡逻,对重点部位进行安全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停产期间的安全。各有关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定期对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巡查,督促企业落实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停产制度。县安监局将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县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停产整顿情况进行抽查,对不落实停产制度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二、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理
停产期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落实人员值班护厂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品储存区域,严防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危险药物和制品丢失、被盗。同时结合市安监局停产期间要求,充分利用高温停产时机,认真排查治理隐患,进一步改造提升安全条件,提高安全水平;扎实做好设备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环境清洁整治、防雷防静电检测、汛期值班巡查、职工教育培训和标准化达标等工作。
***:《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高温停产工作的通知》(遂安监﹝2018﹞81号)
蓬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月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