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阿尔乡镇阿尔乡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68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彰武县阿尔乡镇人民政府委托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彰武县阿尔乡镇阿尔乡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彰武县阿尔乡镇阿尔乡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阿尔乡镇阿尔乡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库区,包括填埋场挖土方、底部、侧面防渗层、沼气及渗沥液导出及排除系统等。设计生活垃圾填埋场总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填埋库区占地面积7500平方米,库容量为6万立方米,初始设计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11.21吨,设计使用年限15年,可填埋生活垃圾6.14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彰武县阿尔乡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阿尔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7****829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阜新市鑫源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邮箱:xyhbfgs1517@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0tZ6YIlovKlzlv4wbw-4g
提取码:it1b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遵循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