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多举措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避免人群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秩序,区人社局多举措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一是案件办理“不见面”。引导劳动者通过12333电话、“江苏智慧人社”APP申请调解或登录省人社厅官网在线进行调解、仲裁申请。对于简易劳资纠纷,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案前调解。对协调不成进入立案程序的,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法律文书,最大程度减少现场办理环节。线下调解、开庭等仲裁活动原则上暂行推迟。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是用工指导“解难题”。利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向用人单位宣传相关政策信息,助企解困,做好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增强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引导其与企业先行协商,使劳资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加强群体性劳资纠纷预警预防,全力保障我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是疫情防控“不松懈”。时刻绷紧疫情防控“思想弦”,从严从紧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前来办事群众严格实行查码、测温和登记,安排专人做好引导和分流,避免人员聚集,前台受理窗口、办公场所每日通风消杀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处,切实守护好群众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