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再次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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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30日发表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养老待遇水平,不断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根据《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精神, 2021年3月,高港区对年满60周岁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待遇人员每人每月提高15元,即由去年的每人每月18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并从2021年1月补发。区人社部门认真审定本次提标人员,做到不错不漏、准确发放,此次提标惠及我区5.03万人城乡居保待遇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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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21:50:5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