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1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1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信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年产300万只绿色环保包装盒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工业集中区88号神九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址内 |
建设单位 | 江苏兄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宿迁市鑫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苏兄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投资11000万元在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工业集中区泰州市高港区神九新材料有限公司内租用闲置标准厂房6170m²新建年产300万只绿色环保包装盒项目,项目主要购置印刷机、打钉机、覆膜机等主要生产设备,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为年产绿色环保包装盒300万只。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四色印刷机印刷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四色印刷机停车清洗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水印机油墨有机废气、上光有机废气、覆膜有机废气、裱纸有机废气、糊箱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危废暂存间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拟在四色印刷机、水印机、上光机、覆膜机、覆面机、糊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1#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上述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非甲烷总烃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因集气罩集气效率和人工糊箱工位不固定以及危废暂存库人员进出,项目有少量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因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较少,通过加强集气效率及车间通风,其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监控浓度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水墨印刷机版辊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其中48t/a水墨印刷机版辊清洗废水经自设一体化水性油墨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回用标准要求后回用作版辊清洗用水,不外排;产生的420t/a生活污水经出租方现有化粪池收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江苏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尾水经盘头中沟进入长江,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运转噪声,工作时声级在75~85dB(A)左右,通过隔声、距离衰减等防治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边角料、不合格品、废膜、污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废洗车水、废机油、废活性炭,此外还有职工生活垃圾产生。其中污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桶、废抹布手套、废洗车水、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废膜等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中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在采取上述分类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