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勒流分局2019年08月16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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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2019年08月1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兴丰、宇昊项目(详见下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08月16日至2019年08月22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 ||||||
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西路110号,邮编:528322 联系电话:0757-25568022 传 真:0757-25534222 电子邮箱:chenbaowei@shunde.gov.cn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佛山市顺德区兴丰五金塑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佛山市顺德区兴丰五金塑料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扶闾村委会东扶中一路3号之一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年产家电塑料配件60万件和注塑模具50套。项目从业人数为20人,项目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项目厂区内部不设宿舍和饭堂。 | 建议 (1)项目须合理设置厂房功能布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以尽量减小项目生产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建立一套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制定专门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并保证设施良好运行,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确保“三废”达标排放; (3)企业生产过程中如原材料和产品方案、用量、规模、生产工艺等发生变化,应重新向环保主管部门进行报批。 (4)建设单位应落实落实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利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1#)高空排放。建设单位应定期检修废气处理系统,并更换活性炭和UV灯管。当废气收集排放系统故障时,应立刻停止生产,减少故障废气的排放,并加强车间通风。 (5)建设单位应落实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勒流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顺德支流。 (6)建设单位应落实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袋、金属边角料、沉降粉尘)分类收集后交由回收公司回收,一般工业固废(塑料边角料、塑料次品)收集后利用破碎机破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7)建议项目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 |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宇昊塑料制品厂年产电器插座配件20万套新建项目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宇昊塑料制品厂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光大居委会市场北路5号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年产电器插座塑料配件20万套。项目从业人数为10人,项目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项目厂区内部不设宿舍和饭堂。 | 建议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处理后排入勒流污水处理厂;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 2、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车间内排放,定期对作业区打扫清理,防止粉尘聚集,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引至15米排气筒G1排放,定期维护生产设备和环保措施,确保正常运行。 3、文明作业,加强管理,降低噪声源强。 4、危险废物交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其转移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5、项目应将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并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次品破碎后回用到生产中。 6、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必须报经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同意方可投入试生产;治理设施必须经当地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如产品方案、工艺、设备、原辅材料消耗等生产情况有大的变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及时申报。 7、建议企业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健全应急组织,落实应急器材,并对预案进行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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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1:54:1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