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律援助案件评估组抽查评估我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8月10日下午,由市司法局副局长廖宗耀任组长的市法律援助案件评估组(简称评估组)对我区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办结归档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抽查评估。区司法局局长叶翠青、副局长章东波、区法援处主任余阶群等人员参加了案件质量评估会议。
在评估会上,余阶群主任向评估组汇报了我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自查情况。法援处此次共自查案件57宗,其中刑事案件31宗,民事案件26宗,优秀率达93%以上,案件质量较好,但通过自查也发现了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存在一些共性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监督。
听取汇报后,评估组随机抽取了21宗法律援助案件进行现场评估,并进行了点评、总结。评估组对案件卷宗进行细致专业的检查审阅后,对法援处在受理、指派、跟案、通报约谈等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充分肯定了我区法律援助机构在规范管理上取得的成效。同时也指出存在问题,如卷宗归档滞后,会见笔录、开庭笔录、代理词、辩护词简单潦草,会见笔录内容不规范不全面,辩护意见不明确,辩护理由不充分,缺少对案件的研判分析和针对性。在民事案件中,普遍缺少书面会谈笔录或风险告知,少数委托代理协议的代理权限和授权委托书的代理权限不一致或不注明代理权限,部分律师承办开庭审理的案件缺少庭审笔录和代理词,用不符合规范的废弃纸张打印、复印案卷材料等。
叶翠青局长表示,针对此次评估活动发现的问题,今后我区要着力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措施,提升案件质量监督工作水平和力度,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为受援人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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