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审批前公示(均安镇三华居委会宏安路4号华裕商业楼13号铺)
我分局现正受理均安镇三华居委会宏安路4号华裕商业楼1-3号铺设置门面招牌的审批,根据有关规定,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1、设置地点:均安镇三华居委会宏安路4号华裕商业楼1-3号铺; 2、广告内容:顺德农商银行; 3、广告设施规格:底长21.5米;高度1.***米;厚度0.3米; 4、广告类别和结构:钢塑; 5、申请试用期限: 二:申请人和联系方式 申请人: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安支行; 联系地址: 均安镇百安北路15号; 联系人: 胡炳耀; 联系方式:136****1146。 本项目的审批公示前时间为至,如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投诉。 受理单位: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 地址:均安镇永安路28号 邮编:528329 联系电话:25508608;传真:25389005。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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