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摩擦
汽车玻璃、测量卷尺、食品加工机、电缆、钢铁等(共5条)
一、巴西对华汽车玻璃启动反倾销调查
西外贸委员会发布2015年第42号令,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汽车玻璃(涉案产品税号为:70071100、70071900、70072100、70072900和87082999)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企业需在30天内提交答卷,也可向巴西贸易保护局申请延期。案件信息和答卷可在下述页面查询并:www.mdic.gov.br//sitio/interna/interna.php?area=5&menu=3961,也可直接与巴西贸易保护局联系。
电话:(005561)2027-9346/9328/9347
邮箱:decom@mdic.gov.br
二、印度对华测量卷尺继续征收5年反倾销税
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15年5月5日对原产于中国的测量卷尺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钢卷尺及其组件的反倾销税为2.83美元/千克,玻璃纤维卷尺(皮尺)及其组件的反倾销税为1.33美元/千克。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90178010、90179000。
2014年5月,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测量卷尺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
查。2015年5月,印度商工部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三、阿根廷启动对我多功能食品加工机反倾销复审调查
7月8日,阿根廷经济与公共财政部贸易国务秘书处外贸副国务秘书处照会我驻阿根廷经商参赞处,通告阿方根据该部2015年7月7日第540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和巴西的多功能食品加工机(手动操作除外)启动反倾销复审调查。
根据阿方规定,应自收到照会之日起30天内将填好的问卷送交至阿根廷经济与公共财政部贸易国务秘书处外贸副国务秘书处对外贸易管理司不公平竞争处,相关证明材料最迟于2015年10月6日前提交阿方。
四、澳大利亚取消对华聚氯乙烯扁平电缆反倾销调查
7月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聚氯乙烯扁平电缆作出反倾销终裁:(1)东莞市民兴电缆有限公司对澳出口涉案产品不存在倾销,因此终止对该公司的反倾销调查;(2)广西桂林国际电线电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林祥龙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桂林飞龙国际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和Aoning Electric Cables Co.,Ltd.对澳出口涉案产品存在倾销,但倾销幅度低于2%,因此终止对上述公司的反倾销调查;(3)其他中国公司对澳出口涉案产品对其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为微量,因此终止对其他中国公司的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44.49.20。
2014年11月,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氯乙烯扁平电缆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1月,澳大利亚对此案作出肯定性初裁。
五、墨西哥钢铁企业要求政府缩短反倾销调查所需时间
墨钢铁企业Arcelor Mittal、AHMSA、DeAcero、Tubacero要求政府采取与美国一样的贸易规定,缩短反倾销调查所需时间。例如,在收到企业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后,美国需要20个自然日宣布开始调查,27天后公布临时反倾销税,而墨需要62个工作日才开始调查,有时甚至要耽误4-6个月。
美国进行反倾销调查时考虑企业受损情况的范围更广,制定反倾销税时不采用“替代国”。此外,钢铁企业还表示对中国钢材征临时进口税只会影响那些与墨没有签署自贸协定的国家,且对汽车工业没有影响,因为汽车行业所用钢材中的89%来自与墨签署自贸协定的国家,且汽车工业不能进口不公平竞争的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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