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申请的公告
根据国家及省相关文件精神,现将顺德区受理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申请公告如下:
一、认定方式
通过临床考核、农民评议、社会公示、中等中医学专业水平考试、岗前培训等程序,将在某一中医药专业领域具有技术特长,临床疗效较好的部分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
二、申报条件
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多年中医实践,在某一中医专业领域具有特长,临床疗效较好;有相对固定的服务人群,医德医术得到所在地的农村居民认可;
(二)户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居民,未能按《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取得执业资格者;
(三)截止2003年8月5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人员;
(四)有顺德区村卫生站拟聘用证明;
(五)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人员除外。
三、提交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二)广东省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考核注册申请表;
(三)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四)顺德区村卫生站拟聘用证明;
(五)顺德区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报告;
(六)擅长病症和技术专长的有关佐证材料。
四、工作程序
受理申请时间截止到2015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受理申请地点:各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咨询电话:22833300。
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2月13日
***: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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