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住宅公房清查工作方案日前出台
区建设局围绕住房保障工作开展全面调研
“即日起,租住住宅公房家庭者需及时提交《顺德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申请表》、《顺德区住房保障家庭经济收入和资产情况申报(年审)表》和《个人收入证明》至各社区居民委员会,由居委会以家庭为单位归档后,于12月5日前送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日前(11月17日),区府办印发了由区建设局起草的《顺德区住宅公房清查工作方案》,开始了全区范围内已出租及空置的住宅公房的清查工作。
这是区建设局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针对发现的具体问题所采取的众多措施之一。据悉,在本次的活动中,区建设局提出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着力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建设文明和谐社区,解决民生突出问题和创建优质服务品牌。其中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倍受关注。
容桂经济适用房争取明年下半年预售
10月29日,区建设局副局长梁兆权带领该局住房保障工作人员走访了容桂街办及朝阳、东风两个居委会,了解住房保障基层工作的存在困难。
据了解,容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目前已决定由容桂街道办事处主导开发,并选定了新发路以南、容豪路以西的地块进行建设,用地面积4995平方米,交通便利、配套完善,但由于土地手续尚未完善等问题,该项目至今仍未动工,而根据区政府的要求,该项目要争取在明年下半年推出市场销售,时间十分紧迫。
11月4日,区建设局召集区发改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举行了座谈会,并与各方达成共识:由容桂街道办事处提交必要材料,各职能部门均按“绿色通道”的原则预办理,提前介入、提前审批,待土地手续完善后,一周内完善有关项目立项、用地划拨、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从而加快该项目的进度,争取在明年春节前开始动工,明年下半年开始预售。
年底前完成住宅公房清查工作
根据去年区建设局对原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复查结果,全区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只有545户,但根据全区现有公房的摸底调查,现有公房共3049户,其中空置住宅238户。由此可见,我区廉租住房保障群体相对存量公房的比例较小,且部分公房原租住户已不再符合承租条件。
“我们认为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的房源问题可通过调剂现有公房予以解决,即对现租住公房的家庭进行全面清查,其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通过租金核减实现实物配租;空置公房通过修缮用作实物配租的房源储备。”顺德区建设局负责人表示。
为顺利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工作,建设局结合调研结果和实际情况,进行了细心的研究和周密的部署。首先明确现租住地财屋、解困房、安居房等政府公房的住户必须提交必要的材料,申报家庭收入和住房面积等情况。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户进行租金核减;对已搬出居住并将原承租的公房转租转借的住户,必须终止租赁合同,若现承接转租转借的住户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须与政府重新签订合同,并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
日前由区政府办印发的《顺德区住宅公房清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区建设局将于12月19日前根据各镇(街)的情况,做好全区住宅公房租金核减计划,通过租金核减方式,实现实物配租。
拟出台《顺德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针对目前住房保障工作中面临的租赁住房补贴资金如何筹集和发放的问题,为方便资金的操作和有效实施财政监督,“我局拟请区政府成立住房保障资金财政专户,实现租赁住房补贴资金的‘区、镇(街)两级分担,专户管理,统一筹集,统一发放’的管理模式。”区建设局负责人表示。
区建设局认为: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与民政管理部门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两者均是对群众提供经济补助,保障方式一样。因此,参照已运作比较成熟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专户管理、统一筹集、统一发放”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相对较新的租赁住房补贴资金,有利于避免许多将来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另外,通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筹集和发放的实践检验,“区统一管理”更有利于资金筹集的操作和发放的监管,更有利于保证资金落实到位。
为此,区建设局决定参照民政管理部门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目前已草拟了《顺德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拟请区政府印发实施,明确在区一级成立住房保障资金财政专户,由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定期将区、镇(街)两级承担的资金部分划拨至该专户,由区建设局和区民政局对补贴资金的发放对象进行审核,再由区财政局委托银行统一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