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西路新安段修缮工程不含安利人行桥改造工程)
ZJ-2016-05008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国西路新安段修缮工程(不含安利人行桥改造工程)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 120.053 (万元) ,工期: 80 日历天。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南国西路新安段修缮工程(不含安利人行桥改造工程),第一部分石龙岗入村道路工程路线基本走向为东西走向,起点(K1+000)在新安石龙岗村石龙大道旁,终点(K1+263.53)接富安大道,路线全长约263.53m。 第二部分南侧安利村入口、安利工业区入口道路工程,主路桩号为K2+450南侧安利村入口,由于现状入村路口中央有一座铁塔,且入村路口比较狭窄,为确保出入车辆的交通安全,现将铁塔两侧路口拓宽至12m。主路桩号为K2+075安利工业区主入口,由于现状路口的转弯半径太小,且道路不平整,现加大路口的转弯半径,以利于车辆的出入。主路桩号为K2+810~K2+880段南侧与K2+760~K2+810段北侧,辅道与村道之间的落差较大,现对两端辅路加设护栏等安全防护措施。招标范围:主要内容为南国西路新安段修缮工程包括南国西路辅道-石龙岗入村道路工程;南国西路辅道-南侧安利村入口、安利工业区入口道路工程。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3.2 资质要求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3.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下列文件中被评为相应的级别或以上:(1)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2)投标人在最新年度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不包括被直接评定为C级)。注: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及其关键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佛交〔2015〕359 号第三十五第(二)款第2点规定,若投标人在广东省无综合评价结果,且未参加佛山市信用评价的,按B级认定。其他情况按佛交[2015]359号文执行。 (投标单位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按信用等级填报表格式填写级别)。3.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3.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公路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5.2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3.5.3需提供近一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近一年是指 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3.5.4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即,如果在本工程定标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项目中获得中标资格的,本项目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定标前,及时更新或申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中标情况,若不及时申报,经查实将视为不诚信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3.6 诚信要求 详见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的诚信投标承诺书。3.7 其他要求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 “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6 年 4 月 19 日至2016 年 4 月 25 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dggzy.cn,下同)镇街招标信息栏目或勒流政务网(http://www.leliu.gov.cn/)招标公告栏目自行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逾期将不能。6.投标担保6.1 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信誉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3000.00元。 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3000.00 元,信誉保证金:人民币 0.00 元。6.2 投标担保的形式:工程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5 月 4 日上午 10 时 00分。7.2地点:顺德区勒流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勒流建设西路182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三层。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等其他证件进行身份验证。注: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其中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8.随机定标会议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16 年 5 月 12 日上午 10 时 00分。8.2地点:顺德区勒流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勒流建设西路182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三楼)。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勒流政务网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8.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身份验证方式: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等其他证件进行身份验证。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勒流政务网上发布。10.其他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 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勒流政务网内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10.2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10.3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联 系 人:潘***(招标人)、卢***(招标代理)电 话:0757-25538154(招标人)、22281078(招标代理) 地 址:顺德区勒流街道邮 编:528322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 话:0757-26369666交易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话:0757-25533379/0757-25533350 2016年4月11日***: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图纸、资格审查文件格式、投标报价文件格式、《办理工程保证金托管业务通知书》、《工程投标保证金托管协议》和《托管业务委托书》等。 ***: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函***: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保证金***:图纸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