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利达喷涂厂
利达喷涂厂(实际经营者:谭毅):
我局查处张成远等46人投诉你单位拖欠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顺民政人社监字[2017]第256号)。
经查,利达喷涂厂拖欠张成远等46人2017年7月至10月份工资(部分人员含2016年工资),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下达指令如下:责令你单位在本指令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支付清所拖欠的张成远等46名员工工资。
你单位应当在限期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告我局。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南路西海花苑4号
联系人:麦先生 联系电话:0757-23368756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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