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流镇南水箱涵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工程名称:勒流镇南水箱涵工程(第二次)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第一联围勒流镇水利会报名地址:勒流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办(政和中路1号)联系人:蔡先生联系电话:25533370招标内容:1、回填土材料要求,亚粒土,粘料含量为15%-30%,塑性指数为10-20,且不得含植物根茎、砖瓦及垃圾等杂质;填筑土料含水率与最优含水率的允许偏差为土3%。2、堤身及回填土要求:填筑堤身的土料须经监理部门认可方能使用,填土前必须清除杂草、杂物,回填土时须分层填筑,采用机械碾压、层土夯实,每层土厚度小于350MM。3、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施工图及“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及其它有关规定进行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一切建筑原材料必须拿到区一级或以上工程质量检测站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4、施工期间,承包施工方必须要做好一切安全措施,按照交警部门规范做好道路警示标志。偿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均由承包施工方承担,与招标人无关。5、混凝土部分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资金来源:自筹招标项目规模: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截止报名时间:2006年1月10日下午4:30工期要求:2006年4月1日(中标后三日内一定要开工)工程地点:勒流镇参加投标单位的条件:1、必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企业或必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2、具有良好的施工业绩和服务信誉。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