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2015年度三水区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类)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4-2015年度三水区科学技术奖
(科技进步类)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佛山市三水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三府〔2016〕11号)精神,我局将受理三水区科学技术奖励(科技进步类)项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佛山市三水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是已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含鉴定、验收、评审、评估、行业审定)并完成了佛山市级以上科技成果登记。
(二)申报项目应是2013—2015年经有关部门组织评价的科技成果,且成果已经推广应用,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项目必须是在我区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属于我区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独立完成或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成果。
(四)申报项目应征得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的同意。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的排序必须与科技成果评价文件中的排序一致。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请按照要求填报《佛山市三水区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和《项目简况表》,并附上科技成果评价(或相应的技术证明)材料、成果证明(成果登记、知识产权、论文、查新报告)、应用证明、研制工作总结报告、试验(质检)报告以及其它应附的材料。所有***按顺序附于申报书后合装成册。纸质材料一式5份。
(二)提交与《佛山市三水区科学技术奖申报书》、《项目简况表》格式和内容相同的电子文档,并请发到指定电子邮箱。表格电子文档可在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网站http://jc.ss.gov.cn。
(三)企业完成的项目需经所在镇(街)经济促进局加具推荐意见,其他单位完成的项目需经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
三、申报项目受理时间
2016年5月30日前,逾期恕不受理。
四、联系方式
佛山市三水区经科局204室科技管理科
联系人:但娅婷
联系电话:87736621
电子邮箱:ss87721942@163.com
***:1.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佛山市三水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三府〔2016〕11号)
2.佛山市三水区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3.项目简况表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