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华庄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6月07日发表
佛山华庄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华庄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6月24日至6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三水区芦苞镇华龙路6号 邮编:528139 联系电话:0757-8723268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佛山华庄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华庄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芦苞园C区12-7号自编号:2号 |
环评机构 | 湖南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芦苞园C区12-7号自编号:2号,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303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759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生产本田雅阁汽车零配件、广汽汽车零部件和汽车波纹管,年产本田雅阁汽车零配件35万套,广汽汽车零部件40万套,汽车波纹管1万个。项目员工25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1个班次,每个班次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生产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年产生活污水270吨。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的冲厕、城市绿化两者的较严者后,用于冲厕、厂区绿化,不外排;项目生产废水(包括清水池更换水、除油池更换水)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的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超声波动清洗线,反渗透处理(RO系统)产生的RO浓水产生量为0.2吨/年,不可回用生产废水产生量为4.96吨/年,收集后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不外排。 项目生产的废气为金属粉尘。项目金属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金属边角料和沉降金属粉尘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废包装桶、废沉渣、污泥、废碱液、不可回用生产废水及RO浓水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 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 |
三水区芦苞镇环境保护局 2020年6月24日 |
***:***:佛山华庄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docx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