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说明公示
关于《印发
的清理意见
规范性文件名称及文号 | 印发《三水市内河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三府[2000]59号) |
废止、保留、修改理由 和依据的具体条文 | 一、建议全文废止。 二、废止的理由: 1、该暂行规定的法律依据为1996年5月15日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以及2000年3月20日发布的《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8年6月1日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已经实施,旧的《水污染防治法》已经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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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清理意见
规范性文件名称及文号 | 印发佛山市三水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府[2004]50号) |
废止、保留、修改理由 和依据的具体条文 | 一、建议全文废止。 二、废止的理由: 1、该暂行规定多处条文难以实施。(第十条、十七条) 2、第四章责任中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与《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比较,过于简单和片面,不如原法律法规完善,没有必要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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