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住建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三建发〔2010〕85号
转发市住建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
现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佛建质函〔2010〕10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纳入检查范围的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企业在建工程的自查自纠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填写***2。自查自纠的材料、表格需打印成书面报表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于11月15日前报我区质监站, 质监站.汇总后报局建筑业管理科。
二、在施工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建筑业管理科连同区质监站将于11月20日前对应***3检查项目对受检企业按一定比例组织抽查。如发现施工企业漏报、瞒报的,我局将该工程上报市局,作为省检查组在我区的检查项目。
三、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相关***,请企业自行到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
http://www.fsfgj.gov.cn/
特此通知
***:1、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出的工
程质量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 ;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
检查情况汇总表 ;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
检查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联系人:范宝文,联系电话:8778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