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7月1日7月15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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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6日发表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批复文件全文链接 |
1 | 关于《佛山市冠晖科技有限公司定制加工高端化妆品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佛三(芦)环复〔2021〕12号 | 2021年7月1日 | 关于《佛山市冠晖科技有限公司定制加工高端化妆品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2 | 关于《佛山市罡晖金属构件有限公司高性能设备配件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佛三(芦)环复〔2021〕13号 | 2021年7月1日 | 关于《佛山市罡晖金属构件有限公司高性能设备配件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3 | 关于《广东罗澜西尼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佛三(芦)环复〔2021〕13号 | 2021年7月7日 | 关于《广东罗澜西尼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和行政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自公告之日届满六十日内向佛山市人民政府(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司法局一楼南侧,电话:83382285,邮编:528000)申请复议,也可在自公告之日届满6个月内直接向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3号)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华龙路6号。
邮 编:528139
联系电话:0757-87232683
***:佛三(芦)环复〔2021〕12号.wps ***:佛三(芦)环复〔2021〕13号.wps ***:佛三(芦)环复〔2021〕14号.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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