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组织开展2014年度三水区骨干企业及扶强培优企业项目扶持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组织开展2014年度
三水区骨干企业及扶强培优企业项目扶持资金
申报评审工作的公告
为确保区骨干企业及扶强培优企业项目扶持资金申报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现我局公开征集、选取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组织开展2014年度三水区骨干企业及扶强培优企业项目扶持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4年度三水区骨干企业及扶强培优企业项目扶持资金申报评审工作采购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三、资质要求:
1、选聘对象必须具备:
(1)在佛山地区注册,对三水的企业、经济发展情况比较熟悉,有一定的资金申报项目管理的资质和经验;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选聘对象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授权书)申请参加。
3、选聘对象必须且承诺没有与三水区内本批次项目扶持资金申报企业开展过业务合作,一经发现,选聘对象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退回所有服务费用。
4、无论选聘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选聘对象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选聘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工作(服务)内容
承接2014年度三水区骨干企业及扶强培优企业项目扶持资金申报评审的组织工作必须完成以下服务内容:
(一)制定评审工作方案。
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及扶持政策的要求,制定相关评审工作方案计划,具体要求包括:
1.2014年度三水区骨干企业项目扶持资金评审:分初评和终评。初评按需组织专业评审小组进行,终评组织区骨干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项目数量为4家企业7个项目。
2.2014年度扶强培优企业项目扶持资金评审:分初评和终评。初评按需组织专业评审小组进行,终评组织区扶强培优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项目数量约16家企业25个项目。
(二)落实会议时间、场地和参会人员。其中评审地点必须安排在佛山市三水区行政区域内。
(三)专家筛选。从省、市科技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对口的专家参加评审工作。专家数量和具体要求按省市区扶持资金管理要求执行。
(四)形成相关书面报告材料。
1.经必需的评审程序后,形成书面专家意见。
2.对整个评审过程及结果形成评审报告,必要时要根据区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经费使用绩效报告。
2.以上相关报告必须提供原件一式2份给区经科局。
五、保密要求
(一)中选的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在评审前将参评的项目扶持资金申报信息透露给评审专家和其他任何第三方。
(二)中选的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将参加评审的专家信息以任何形式透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三)评审专家不得将与评审相关的任何资料以任何形式带离评审现场。
六、专家权威性要求
(一)参加评审的专家必须具有相关职称及评审资格。
(二)参加评审的专家与其参与评审的项目之间必须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
七、其它
(一)指导性价格。本项目采购费用不超过5万元。
(二)项目评审、评分体系、服务金额等,须经三水区经科局最终审定。
(三)中选的机构须与三水区经科局签订合作合同协议。
八、报名事宜
(一)须提交材料
1.项目报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公司简介;
4.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5.详细服务内容的计划(方案)书。
以上资料纸质文本1式三份及电子版(为工作方便,提交的纸质件一律不退回,请自行留存)。
(二)时间:2015年11月3日- 11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区经科局217室中小企业服务科。
(三)联系人:潘悦昌,电话:0757-87755918,电子邮箱:87755918@163.com。
*** 1.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产业扶强培优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三府办〔2013〕3号)
2.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骨干企业培育方案的(三府办〔2014〕20号)
3.关于认定三水区产业扶强培优企业及骨干企业的通报(三府函〔2015〕6号)
佛山市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