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劳动保障年审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件 |
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社会工作部 | |
佛山市三水区残疾人联合会 |
三人社发〔2010〕39号
关于开展2010年劳动保障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关于实行劳动年审制度的通知》(粤府〔1996〕4号)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委社会工作部决定从201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2010年度劳动保障年审工作。现就年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
二、年审内容:
(一)用人单位遵守人员招聘规定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及履行劳动合同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规定情况;
(六)用人单位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三、年审程序:
(一)用人单位根据年审内容先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办理年审手续。
(二)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其他有关资料或实地核查。
(三)对审查合格的,当即办理;不合格的,加以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四、用人单位年审提供如下审查资料:
(一)提供给劳动保障部门留存的资料:
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2010年度劳动保障年审申报表》一式二份;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用工登记手册》复印件一式二份;
(二)提供给区委社会工作部留存的资料:
1、已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提交《三水区用人单位按比例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证明》原件;
2、已缴纳201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提交《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执收单位联)原件。
(三)提供书面审查的资料:
1、《用工登记手册》原件;
2、单位《员工花名册》原件;
3、年审时近3个月的会计凭证原件(凭证内有职工本人签收的工资表;银行代发工资的,由银行打印代发工资的员工花名册并盖章)。
五、年审资料领取和:
各用人单位可到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资料,或登录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bj.ss.gov.cn)查阅劳动保障年审通知、相关表格。
六、年审地址和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年审机构 | 地址 | 联系电话 |
西南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西南街道办5号楼 | 87618859 |
云东海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云东海街道办206室 | 86162637 |
白坭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白金大道南139号 | 87563329 |
乐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乐平镇府前路1号 | 87380355 |
芦苞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芦苞镇政府综治中心二楼 | 87233283 |
大塘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大塘大(土布)沙市场二楼 | 87299887 |
南山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南山侨新路二街 | 87218020 |
七、本次年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对逾期不参加劳动保障年审的用人单位,将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九、咨询电话:
1、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表中所列电话
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7725759
3、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残疾人联合会:87737165、87702959
附表:《2010年度劳动保障年审申报表》
佛山市三水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 社会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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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残疾人联合会 | |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
2010年度劳动保障年审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性质:——————————————
营业执照登记机关:——————————— 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编号:—————————————— 单位社保编号:——————————————用工登记手册编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劳资负责人:———————————————联系电话:——————————————
参保情况 | 工作时间 | 工资情况 | 劳动合同情况 | ||||||||||
养老保险人数 | 09年11月 | 10年11月 | 日工作 时间 | 09年11月 | 10年11月 | 月工资 总额 | 09年11月 | 10年11月 | 订立劳动合同人数 | 09年11月 | 10年11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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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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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休息日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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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人均 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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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订立劳动合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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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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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延长工作(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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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最低 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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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办理劳动合同鉴证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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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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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延长工作(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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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月发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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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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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工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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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实行综合计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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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发放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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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期限三年以下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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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自查意见: 填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
年 月 日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年 月 日 | |||||||||||
说明:此表由用人单位如实完整填报并盖章后送所在镇(街道)人社局进行审查。空白处请用“/”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