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
高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预算的通知》(肇财社〔2021〕102号)精神,下达你局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99.499万元。
根据《军人抚恤优先条例》、《民政部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2005〕199号)、《民政部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民发〔2008〕152号和《财政部 退役军人部 医保局关于修改退役安置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社〔2009〕2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此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帮助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医疗补助和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待遇等。
请你局执行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特此通知
肇庆市高要区财政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