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国地税机构改革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问题的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6月04日发表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开发区科技园、巴州工业园、盘兴物流园:
为平稳有序推进我区国税地税机构改革,确保改革后税务机构合法性和执法统一性,根据《***关于***机构改革涉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国发〔2018〕1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国税地税机构改革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问题的通知》(川府发〔2018〕20号)精神,区政府规章、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涉及的国税、地税职责和工作,自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巴州区税务局挂牌之日(2018年7月20日)起,由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巴州区税务局承担。
上述规章、规范性文件需调整的,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6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3 16:30:3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