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颜惠强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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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1日发表
明组干〔2019〕152号
关于颜惠强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党委: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同意其正式任职:
颜惠强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政工室主任;
江川源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禁毒大队教导员;
郑壮文同志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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