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鸿源纸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文化纸4万吨特种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市高明鸿源纸业有限公司的申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高明鸿源纸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文化纸、4万吨特种纸建设项目(一期)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高明鸿源纸业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沧江工业园兴源路(仙村路口),主要从事文化纸和特种纸生产、销售,总占地面积7659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91.94平方米,总投资32000万元。《佛山市高明鸿源纸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文化纸、4万吨特种纸建设项目后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1月29日通过了环评审批(批复文号:明环审〔2015〕10号)。项目产品方案及产能为:年产8万吨文化纸、4万吨特种纸,已配设1台35t/h燃煤锅炉,锅炉烟气经除尘、脱硫工艺处理后引至60m高烟囱排放。经核查,佛山市高明鸿源纸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文化纸、4万吨特种纸建设项目(一期)现时主要设备见附表。本次环保验收范围针对已建设的生产规模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现场勘查情况
(一)废气情况
项目已设置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一台,锅炉燃烧废气经“静电除尘+双碱脱硫”设施处理后,通过6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情况
项目锅炉脱硫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造纸机网部、压榨部脱水等工序排放的浓白水、锅炉废水等生产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情况
在生产过程中机械的运转会产生噪声,公司做好声源的屏蔽减噪措施,选用隔音、防震、吸音等降噪材料并合理布局机械设备。
(三)固废情况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签订了合同;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资质的单位处置,并签订了合同;煤渣、锅炉除尘粉尘等等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经现场检查,项目具备环保审批手续,制定及健全了各项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并配置了专门的环保管理人员。
三、验收监测情况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分析测试中心提供的《佛山市高明鸿源纸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文化纸、4万吨特种纸建设项目后评价(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粤环分析HY字(2017)第1709~09号]表明:
(一)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
(二)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造纸废水符合《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生活废水符合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的要求,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要求。
(三)验收监测期间,循环流化床产生的锅炉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中燃煤锅炉的标准限值要求,油烟废气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要求,恶臭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1993)厂界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粉尘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燃煤锅炉房无组织粉尘排放限值要求。
(四)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南侧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南厂界)区标准要求,其他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东、西、北厂界)区标准要求。
(五)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2.87吨/年,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为21.18吨/年满足环评批复(明环审〔2015〕10号)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17日至2017年9月23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高明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邮政编码: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