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酱油园区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8〕***3号
关于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酱油园区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东889号的建设项目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酱油园区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申请单位: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酱油园区
三、修改情况:
现建设单位申请对原审批通过的总平面方案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由于单体报建,建筑物一览表中八车间(二)原建筑面积21635.82平方米调整为21803.3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21583.21平方米调整为32945平方米,总经济指标表相应调整;
2.本次总平面修改仅针对新建八车间(二)。
方案情况:
用地面积94385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3119.31平方米,基底面积563326.84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961805.59平方米, 容积率1.02,建筑密度59.68%,绿地率5.33%。调整后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6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
七、公示网站: 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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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9海天酱油总平面布置图--二期八车间(二)_t3-Model.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