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教育局关于做好荷城街道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教育局关于做好荷城街道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佛教基【2017】16号)和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教【2017】34号)精神,为做好我街道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现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提出有关意见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按学区(地段)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三)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每一位合资格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需要,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招生学校
(一)初中:荷城中学、高明一中附属初中、富湾中学、高明实验中学(初中部)
(二)小学:荷城一小、荷城二小、荷城三小、高明一中附属小学、沛明实验小学、石岐小学、泽英小学、罗俊小学、德信实验学校、西安实验小学、西安小学、富湾小学。
三、招生办法
(一)初中一年级招生安排
1.招生对象
(1)在本街道所属各公办小学就读、符合入读政策的所有应届毕业生。
(2)具有本街道户籍,在本街道所属公办小学以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3)不在我街道所属公办小学就读,但父母一方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或者达到积分分数要求的佛山市新市民随迁子女(普通借读生),且取得小学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2.报名办法
荷城街道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携带有关证件到户籍所属学区(地段)的学校报名(学区划分请参照***1);父母一方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荷城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携带有关证件到报读的志愿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父母一方达到积分入学要求的,由家长带备相关资料到“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市民服务窗口”办理积分。
注:(1)所有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择一次报名,并且只能报读一间学校,多报无效,否则将直接取消该阶段的报名资格。
(2)高明实验中学(初中部)除艺术兴趣班和足球兴趣班自行招生外,其余学位安排参照本方案执行(下同)。
(3)高明区纪念中学初中部的2个兴趣班面向全区自行招生。
3.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料要求(分三阶段)
(1)第一阶段
对象:具有本街道户籍的所有应届小学毕业生(本校在职教职员工的直系亲属列入学区户籍生)
时间:4月22日(星期六),上午8:00-11:30,
下午2:30-5:00
地点:户籍所属学区的中学校园内
资料: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复印件、《高明区中小学生素质报告册》(要盖上现就读学校印章)或就读学校的证明、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报名时或可提前向小学毕业班老师索取)
注意事项:(1)此阶段逾期不报或资料在5月2日前无法提交完整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学区户籍生资格,只能参加第二阶段或第三阶段报名,按相应阶段学位分配方法处理。
(2)第二阶段(当完成第一阶段报名后还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才开展)
对象:①父母一方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或放弃了第一阶段学区户籍报读资格的;②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佛府办【2017】4号)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的四类引进人才的子女;ƒ符合《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军区政治部 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工【2014】3号)的现役军人子女。
报名时间:5月6日
地点:志愿报读的中学校园内
资料:①荷城街道户籍的只提交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父母一方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具体参考***3中对应的条件资料要求);③属于四类引进人才的,除提供第①种材料外还要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资格认(评)定材料、被认定人的身份证、小孩出生证(当户口与被认定人不在同一户口本时才要)、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④属于《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军区政治部 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工【2014】3号)的现役军人子女,必须在佛山军分区和佛山市教育局联合审定的名单中,并按文件要求提交有关资料;⑤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报名时或可提前向小学毕业班老师索取)
抽签时间安排(当学校的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时才进行;当人数等于或小于剩余学位数时,原报名人员直接录取):
(1)第一轮抽签
时间:5月13日上午,8:00开始派筹,9:30截止入场,9:45开始抽签。
地点:所报读的中学校园内
(2)第二轮抽签
时间:5月20日上午,8:00开始派筹,9:30截止入场,9:45开始抽签。
地点:荷城中学校园内
对象:在第一轮抽签没有中签的政策性借读生
形式:由街道教育局做抽签统筹,学位安排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数情况以中签先后,先中心城区所辖初中,后富湾中学。(此轮原则上不设报读志愿)不服从安排者,将视为放弃学位,不再另行安排。
注意事项:(1)此阶段逾期不报或资料在5月9日前仍然无法提交齐全的,将视为放弃政策性借读生资格,只能参加第三阶段积分报名,并按该阶段学位分配方法处理;(2)此阶段未能提供荷城街道所属(村)居委会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的(荷城街道户籍的可暂不提交),可按普通借读生条件办理积分入学。
第一、第二阶段报名咨询、投诉电话:89998110 89998113
注:属于佛山市引进人才类的子女以及现役军人的子女将按有关文件要求,享受入学优待政策。
(3)第三阶段
对象:达到积分要求且取得小学应届毕业学籍的佛山市新市民随迁子女(普通借读生)。
时间:2017年5月10日至5月31日非节假日办公时间内(即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
地点: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新市民服务窗口
资料:按《佛山市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计分指标》对应自身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请到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新市民服务窗口咨询索取资料)
学位安排:在学校学位有剩余的情况下,按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录取,由街道教育局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者,将视为放弃学位,不再另行安排。
注:已有初中学籍的学生不能再参与报读初中一年级,否则将取消入读资格并退回原学籍学校。
第三阶段报名咨询投诉电话: 88626208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安排
1.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 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荷城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或父母在本街道工作、居住且符合入读政策的非本街道户籍适龄儿童。
2.户籍生学区划分
2017年秋季,荷城街道所属各公办小学按照《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招生学区划分方案》(***1)所划分的学区范围招生。
3.报名办法
荷城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携带有关证件到户籍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父母一方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非荷城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自动放弃了报读户籍学区学校的儿童,由家长携带有关证件到报读的志愿学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父母一方达到积分入学要求的,由家长带备相关资料到“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新市民服务窗口”办理积分。
注:所有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次报名,并且只能报读一间学校,多报无效,否则将直接取消该阶段的报读资格。
4.报名安排
本次招生报名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荷城街道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报名及注册时间:2017年4月26日-27日
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报名地点:户籍所属学区的学校。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小孩的户口簿原件或儿童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复印件(复印首页、户主页、小孩父或母及小孩页)和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此项资料可在开学后再提交);提交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可报名时或提前向幼儿园老师索取)
注意事项:(1)此阶段逾期不报或资料在5月2日前无法提交完整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学区户籍生资格,只能参加第二阶段或第三阶段报名,并按相应阶段学位分配方法处理;(2)此阶段报名时可不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待开学后由学校查验上报。
第二阶段:父母一方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或放弃了第一阶段户籍学区报读资格的适龄儿童;佛山市四类引进人才的子女;现役军人的子女
报名时间: 2017年5月6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报名地点:志愿报读的学校校园内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①荷城街道户籍的只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父母一方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请参考***3中对应的条件资料要求),并递交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可提前向幼儿园或现场索取填报);③属于四类引进人才的,除提供第①种材料外还要提交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资格认(评)定材料、被认定人的身份证、小孩出生证(当户口与被认定人不在同一户口本时才要)、实际居住地证明材料、《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④属于《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军区政治部 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工【2014】3号)的现役军人子女,必须在佛山军分区和佛山市教育局联合审定的名单中,并按文件提交有关资料。
抽签时间安排(当学校的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数时才进行;当人数等于或小于剩余学位数时,原报名人员直接录取):
(1)第一轮抽签
时间:5月13日上午,8:00开始派筹,9:30截止入场,9:45开始抽签。
地点:所报读的小学校园内
(2)第二轮抽签
时间:5月20日上午,8:00开始派筹,9:30截止入场,9:45开始抽签。
地点:西安实验小学校园内
对象:在第一轮抽签没有中签的政策性借读生
形式:由街道教育局做抽签统筹,学位安排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数情况以中签先后,先中心城区,后周边(此轮原则上不设报读志愿)。不服从安排者,将视为放弃学位,不再另行安排。
注意事项:(1)此阶段逾期不报或资料在5月9日前仍然无法提交齐全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政策性借读生资格,只能参加第三阶段积分报名,并按该阶段学位分配方法处理;(2)此阶段未能提供荷城街道所属(村)居委会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的(荷城街道户籍的可暂不提交),可按普通借读生条件办理积分入学。
第一、第二阶段报名咨询、投诉电话:89998110 89998113
第三阶段:普通借读生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至5月31日非节假日办公时间内(即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
报名地点: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新市民服务窗口。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按《佛山市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计分指标》对应自身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申请(要符合办理了本地“居住证满半年以上”的基本条件才有积分资格,具体要求和指标分值资料请到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新市民服务窗口咨询索取)。
第三阶段报名咨询投诉电话: 88626208
5.学位安排形式
学位安排顺序为:先安排学区户籍生(本校在职教职员工的直系亲属以学区户籍生形式安排),再安排非户籍生(其中政策性借读生优先安排,在有学位剩余的情况下再按积分高低安排普通借读生)。
(1)具有荷城街道户籍且在第一阶段已报名的学生,按户籍所属安排入读学区学校;(2)符合政策性借读生的非荷城街道户籍的借读生以及放弃了第一阶段报名资格的本街道户籍生,报名结束后,由街道教育局根据各所小学剩余学位数情况以直接录取(当报名数等于或少于该校剩余学位数时)或现场抽签(当报名数大于该校剩余学位数时)的形式安排到报读的小学或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第一轮抽签由所报读的学校组织实施;第一轮没中签的则进入第二轮抽签,第二轮由街道教育局主持实施,将所有第一轮没中签的集中西安实验小学进行抽签统筹,顺序是先城区后周边);(3)普通借读生根据积分分数高低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4)不服从安排者,将视为放弃学位,不再另行安排。
注:属于佛山市引进人才类的子女和现役军人的子女将按有关文件要求,享受入学优待政策。此两类适龄儿童的报读时间、报名地点与政策性借读生一致,逾期只能统筹安排学位。
(三)借读生划分办法
符合入读政策的非荷城街道户籍借读生(适龄儿童)划分办法参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佛府办〔2012〕36号)、《佛山市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计分指标》及高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教〔2017〕34号)的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执行。
(四)有关规定
1. 各学校要严禁违规招生。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好班额,从2017年秋季开始,一年级和七年级班额要达到省定标准要求(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其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30%以上的学校,小学不超过50人,初中不超过55人),招生计划与学籍捆绑。
2. 严禁招收2011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出生的、或已经有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没有毕业的,或没有小学学籍的,或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测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达到义务教育学龄的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合符条件的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以及适合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入学。所有学校均不得接受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或其他形式的委托捐资。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未取得小学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入读。
4.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凡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所有阶段的入读资格,并交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注:街道教育局每阶段都会将报名资料交相关部门进行查验,并对报名名单进行公示)
5.每个儿童、学生只能选择一种报名类别(即每个儿童、学生只准报一次名及一间学校),多重报名将直接取消该阶段的报名资格。
6.各阶段报名截止日期后才递交入读申请的(含本街道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将视为自动放弃该阶段学位安排,相应列入下阶段作统筹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区教育局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街道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做好今秋各中小学招生的指导、管理及日常各项工作。各学校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负责组织和实施本校的招生工作。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各学校要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校的观念,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政策与法规,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行为,杜绝并及时纠正招生中违反教育规律的现象。校长要亲自组织招生工作专项培训,未接受培训的人员不得参与招生工作。
(三)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招生工作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校要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做好今秋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四)树立全局观念,加强统筹协调。各学校在确保学区范围内已报读的所有户籍适龄儿童100%入学的前提下,要积极协助解决符合入读政策的佛山新市民随迁子女(即非荷城街道户籍的借读生)的入学问题,确保佛山新市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五、本意见中未尽事宜,由荷城街道教育局负责解释。
***:
1、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2017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新生招生学区划分方案
2、2017年秋季荷城街道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计划表
3、2017年荷城街道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高明区荷城街道教育局
2017年4月17日
文件: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教育局关于做好荷城街道2017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