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发建议书促问题整改
高明区纪委监委通过《监察建议书》强化“再监督”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祥锐 通讯员明纪宣报道:记者昨日从高明区纪委监委获悉,由于有3个镇(街)在复核、核查低保和特困人员家庭经济状况时存在失职失责问题,区纪委监委近日向区民政局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该局对问题整改落实。
《监察建议书》指出,此次问题产生的根源,是区民政局将低保资格等审批事权下放后,对镇(街)具体工作指导不足、监督管理不到位,致使低保审批机制存在风险。《监察建议书》要求,区民政局今后要全面梳理低保领域存在的风险,开展审批事权下放风险评估,承担起区级终审把关责任;同时亦要健全完善信息对接核查机制,纠正违规领取涉农惠农资金问题,提升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水平。
据了解,针对日常监督和调查中发现的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向直接责任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在高明已是常态。去年8月,高明区监察委员会就针对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某医疗机构违规调整绩效工资方案问题,向当时的区卫计局发出全区首份《监察建议书》,督促该局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审批制度,将漏洞堵塞。
记者了解到,不同于一般的工作建议,监察建议由监察法“背书”,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具备一定法律效力。它可以是具体工作的“催办书”,也可以是解决问题的“加急单”,还可以是提示风险的“预警灯”。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收到监察建议书后,如无正当理由,必须履行要求,否则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监察建议书》对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再监督”作用,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成效显著。
今年3月,区农林渔业局(农业农村)收到了区监委下发的《监察建议书》,对照整改方案,该局在短时间内就把各项专项整改责任细化分解到科室、到岗位,并逐条逐项按时间节点开展整改。整改过程中,派驻纪检监察组也会通过电话***、约谈督查、现场督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以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力求实现长效治理。
据悉,在近日接到《监察建议书》后,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问题整改为契机,立行立改,全面查漏补缺,完善相关机制,确保涉农惠农资金安全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