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规明设函〔2017〕0051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201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17〕0051号规划设计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高明区杨和镇和满路以北、独岗工业路以西GM-C01-12-1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地块位于高明区杨和镇和满路以北、独岗工业路以西,规划用地面积为2779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兼容一类物流仓储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环境设施用地、安全设施用地。具体兼容比例应符合《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以及《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沿线旧区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要求。具体规划指标为:0.8≤容积率≤3.0、35%≤建筑密度≤60%、10%≤绿地率≤20%,具体详见***。
建言渠道: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佛规明设函〔2017〕0051号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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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051号高明区杨和镇和满路以北、独岗工业路以西GM-C01-12-1地块(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