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佛山市南海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主动公开
南府办〔2013〕236号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佛山市南海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罗村社会管理处,区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2012〕16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任务分工〉的通知》(粤双打领〔2012〕26号)的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对佛山市南海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作相应调整,并明确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其中,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工作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牵头负责,打击假冒伪劣工作由区质监局牵头负责,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由区检察院牵头负责,相关单位配合。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佩珊(副区长)
副组长:潘宏昌(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常务副局长)
郭晓燕(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伍华南(区质监局局长)
黄永坚(区委办、区府办副科级领导干部)
成 员:谢建辉(区委宣传部)
杨寒宇(区法院)
熊立新(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伍慧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何达灿(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何友深(区农林渔业局)
周红兵(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刘梓云(区司法局)
欧明权(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
麦建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范耀洪(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卢锡汉(区工商局)
沈耀光(区质监局)
梅毅之(佛山海关驻南海办事处)
赵 群(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陈建宾(桂城街道)
邝泽亨(九江镇)
陈敬英(西樵镇)
陈国强(丹灶镇)
甘勇钊(狮山镇)
何宇聪(狮山镇)
盘 石(大沥镇)
叶剑辉(里水镇)
领导小组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设立办公室(联系电话:862810***),负责协调联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编制专项经费预算和使用管理,以及其他日常办公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潘宏昌兼任,副主任由郭晓燕、何达灿、沈耀光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组成。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