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九江镇石江社区土地联合开发项目征地拆迁的通告
主动公开
南府〔2015〕22号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九江镇石江社区土地联合开发项目征地拆迁的通告
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加快“樵江科技园”土地联合开发项目的实施,现将九江镇石江社区土地联合开发项目征地拆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地拆迁范围:东起九江镇南金村,西至樵江公路,南起九江镇梅圳社区,北至石江社区共和经济社,涉及九江镇石江社区南边经济社132亩土地。
二、九江镇石江社区土地联合开发项目涉及的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区征地拆迁有关规定执行,由九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九江镇石江社区土地联合开发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要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项目建设,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对于使用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征地拆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违章建筑以及本通告发布之后,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抢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所增加费用不作补偿;抢栽抢种农作物的,不予补偿。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