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水河一河三岸(富寿桥里水桥)岸线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里水河一河三岸(富寿桥~里水桥)岸线整治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立项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南府[2008]130号)及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发改[2008]69号)精神,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
单位地址:南海区里水镇
二、工程名称:里水河一河三岸(富寿桥~里水桥)岸线整治工程
工程地址:南海区里水河,富寿桥~里水桥段
三、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四、工程规模:本工程为里水河一河三岸(富寿桥~里水桥)岸线整治工程,位于南海区里水镇里水河(富寿桥~里水桥)段,全长约1公里;工程投资额约人民币3200万元。
五、施工工期: 施工总工期为8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及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六、招标内容:
里水河一河三岸(富寿桥~里水桥)岸线整治工程内的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安装工程、土建工程、水利工程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资质要求:以下1.1~1.2的资格条件中,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2个企业分别独立具有1.1和1.2的资格条件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若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企业,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1.1牵头人(或独立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
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取得年审合格的佛山市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诚信手册,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粤水建管[2010]245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以广东省水利厅网站(网址:www.gdwater.gov.cn)或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网址:http://www.itilspace.com/gdccis/)查核的为准。
1.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如为佛山地区外注册的投标人,则必须提供其佛山市范围内分公司的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副本,并通过2010年度的工商年审。
2、项目负责人要求(至少2名):
2.1园林绿化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具有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如组成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2.2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同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或临时执业资格证),还必须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提供);
3、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如组成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4、专职安全员:至少2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各提供1名);
5、施工员(至少2名):
5.1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员:至少1名,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员证或者具有园林景观(或绿化)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含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如组成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5.2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施工员:至少1名,具有水利水电相关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含助理工程师)职称证书,还必须具有岗位证或管理手册(由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提供);
6、资料员:至少1名,具有资料员证(如组成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7、拟派的施工管理人员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不得兼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须提供其在投标人本单位购买的近半年(必须包含购买社保时间为2011年5月至2011年10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由当地社保管理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
8、类似工程业绩:
8.1投标人近三年(自200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曾在广东省范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单项工程中标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的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业绩1个 ;
8.2投标人近三年(自2008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曾在广东省范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单项工程中标金额在人民币15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水利工程(即岸线整治工程或堤围整治工程)业绩1个;
注:8.1及8.2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须为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当地政府的招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方为有效。并且所有相关业绩必须提供可直接查询到中标公告(示)的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网站(或政府的招投标主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发布栏)查询网址。如不能提供查询网址,则必须提供由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或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函;
9、其他:
9.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联合体内的两个公司除外),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资料的投标人。
9.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9.3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9.4 凡由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1年12月9日~2011年12月16日
十、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光盘
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光盘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及领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招标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时间:2011年12月9日~2011年12月16日17 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02,即惠景市场东侧的桃花园停车楼楼顶602。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000元现金(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联系人:丁*** 电话:0757-83939030 传真:0757-83939018
十一、递交投标资料
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佛山市外投标人的佛山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提供)、诚信手册(仅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提供);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件、人员的社保证明及二代身份证、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基本开户许可证、投标和信誉保证金银行缴款单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备查;投标人(牵头人)另单独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用于退款。
中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在评标会议结束后交由招标人保管,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给投标人;且其项目建造师将由招标管理部门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设为锁定状态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递交时间:2011年 12月29日上午 9 时 00分~10 时0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文件或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人(如有)出席开标会议。
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47号3楼会议室。
十二、其他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则为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双方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开标会议;出席开标会议时,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身份验证完毕后可以退离会议现场,但必须派授权委托人携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在开标会议现场签署开标评标过程中所需要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相关事项。
3、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进行身份验证,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提供有效证件进行核对或在核对时未通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资料。
4、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的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并标明页码;且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正本每一页均应加盖牵头人印章并经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如投标资料编写格式中已经要求投标人签字盖章的,则该页可以不再另行签字盖章);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但需在骑缝处加盖牵头人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获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要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外,其余需要签字的地方均由牵头人代表签字,其余需要盖章的地方均由牵头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也只由牵头人提供。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
办公地址:南海区里水镇
邮政编码: 528244 联系电话:0757-85606306
传 真: 0757-85669430 联系人: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层602单位(惠景市场东侧)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0757-83939030
传 真:0757-83939018 联系 人:丁***
二O一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