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粤0605民初24482号案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梁耀强、李莉:
本院受理原告中安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梁耀强、李莉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605民初2448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梁耀强立即偿还原告中安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偿款12658.95元及代偿款利息(代偿款12658.95元自2018年7月20日起暂计至2019年9月17日止的利息3596.2元,此后的利息按日利率0.067%计算至被告梁耀强实际付清代偿款之日止),暂合计人民币16255.15元; 2、被告李莉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间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合议庭成员由审判员杨风娥、人民陪审员黄汉标、甄广坚组成,审判长由杨风娥担任。本院定于2020年2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4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