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金融去景观照明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海金融区景观照明提升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主要集中在桂城街道辖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南海金融区景观照明提升工程主要对金融区的楼宇、千灯湖公园、金融公园、礌岗山和部分市政道路的景观照明提升,其中,住宅楼宇约260栋、商业楼宇约113栋(包含媒体墙楼宇约10栋)和公园及道路水景灯光秀及亮化提升各一批,主要涵盖整个千灯湖区景观、水面、桥体亮化,千灯湖周边建筑及重要节点道路景观亮化、金融区建筑、金融公园景观亮化等。五大区域:(1)南海金融公园景观及周边建筑。北起佛山水道,南至宝石西路,东起佛山一环,西至桂澜北路。(2)千灯湖环湖周边建筑楼宇。北起佛山水道,南至佛平路,东起桂澜北路,西至南海大道。(3)千灯湖公园一期湖面灯光秀。千灯湖一期(市民广场前)水面。(4)千灯湖环湖景观带及景观公园。千灯湖一期——包含:水岸线景观带、桥体、景观公园、礌岗山公园。(5)海八路、桂澜路景观连接带。东起佛山一环,西至南海大道。工程内容包括:基础建筑楼宇亮化工程、景观及水景灯光秀工程和相关配套工程、节目导演与动画创作等。工程总投资约2.7亿元,估算建安费约2.349亿元。
2.3 监理服务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 274 日历天,从签订本项目监理合同开始至南海金融区景观照明提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以及施工保修期内的监理工作。在施工保修期内若发生保修项目时,监理单位必须对保修项目进行监理。本项目实施过程若出现延期等情况,监理单位必须同时实施相关监理工作,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工程出现延期等情况导致监理期延长的,涉及的相关监理费用不再签证增加。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的监理阶段包括施工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整改、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本工程的监理内容包括对施工图纸内容及变更项目的施工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南海金融区景观照明提升工程的勘察设计、节目导演与动画创作不属于本项目监理工作内容范围。
监理人在施工期间须每月提交给委托人各施工单体的形象进度及相关工程量。
2.5承包方式:√固定下浮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6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监理类企业类别)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的要求
4.4.1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名,具有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4.4.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或以上。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1.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1.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2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2.1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3名,具有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4.4.3监理员:至少3名,必须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广东省工程建设监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证书》或广东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或广东省监理员证。
注:(1)本项目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互相兼任。
(2)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均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以上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企业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失信情形。
4.5.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 年11月15日
投标人可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日起在南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c/index.html)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查阅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工程无须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陈先生、余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160063
传 真:0757-83160060
备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资料时还必须随身携带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网银转账,则需打印网上转账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便备查,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7.0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9年12月11日08时3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必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注:授权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为同一人,且须全程参加开标会。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c/index.html)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南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庆平路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0757-86237550
邮编:528000 传 真:/
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B306室
联 系 人:陈先生、余先生
电 话:0757-83160063
邮编:528000 传 真:0757-83160060
电子邮件:1211445020@qq.com
2019.11.15 南海金融区景观照明提升工程监理--下浮率打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