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广州品峰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广州品峰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经我局调查取证,你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陈亮等7名劳动者2017年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工资,我局于2019年4月25依法对你单位作出了《佛山市南海区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告知书》南人社列黑告字〔2019〕1-1号。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给你,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公示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告知书》南人社列黑告字〔2019〕1-1号
2019年5月6日
佛山市南海区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告知书
南人社列黑告字〔2019〕1-1号
广州品峰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经调查,你单位的以下行为:未及时足额支付陈亮2017年6月的工资10000元;未及时足额支付陈亮等3名劳动者2017年7月的工资34000元;未及时足额支付陈亮等5名劳动者2017年8月的工资47435元;未及时足额支付陈亮等5名劳动者2017年9月的工资46963元;未及时足额支付陈亮等2名劳动者2017年10月的工资16000元;未及时足额支付陈亮等2名劳动者2017年11月的工资13130元;未及时足额支付范海元等2名劳动者2017年12月的工资20179元。上述合计未及时足额支付7名劳动者的工资187707元,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条规定。
因你单位拖欠工资行为√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现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拟将你单位列入我区拖欠工资“黑名单”。
依照《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你单位如对本告知书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城分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培正横路5号 邮编:528200
联系人:崔耀初、冯炳灿 电话:(0757)86798823
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