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组织2021年度南海区群众文艺作品评选的通知
为热烈庆祝***成立100周年,高质量推进建党百年艺术创作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文艺发展的要求,繁荣我区群众文艺创作,推动群众文艺精品生产,加强高水平创作人才队伍建设,并做好2021年度广东省和佛山市群众文艺作品评选的选送工作,我区将开展2021年度南海区群众文艺作品评选工作。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发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一)作品主题。围绕庆祝***成立100周年这一主题,以******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精神为指导,全面回顾***的百年奋斗历史,热情讴歌***的光辉业绩,深切缅怀中华民族奋斗崛起的峥嵘岁月。通过文艺作品反映建党百年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发生的历史巨变,涌现出的革命烈士、英雄人物、先进模范及感人故事等,聚焦乡村振兴及改革开放的成就、群众的幸福生活等内容,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共产党人的精神血脉。作品要求紧扣主题,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富有思想内涵和艺术感染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艺术类别。2021年度南海区群众文艺原创作品评选范围包括文学、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八个艺术门类。其中:
文学作品包括散文、小说、诗歌、艺术评论;
戏剧作品包括话剧小品、小戏曲、独幕剧、音乐剧(不含广播剧、影视剧和大型多幕剧);
曲艺作品包括粤曲、相声、曲艺说唱、故事;
音乐作品包括声乐、器乐,其中声乐含独唱、重唱、表演唱、小组唱;器乐含独奏、重奏、小合奏;
舞蹈作品包括群舞和单、双、三人舞。
(三)作者资质。作者必须是南海户籍或在南海务工、上学、生活(以有效居住证、学生证为凭)的创作人员。
(四)作品资质。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且未获得过区级及区级以上宣传文化主管部门的评选奖项,经过较大加工修改的作品除外。不得抄袭或修改他人作品。
二、材料要求
各单位报送文学、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类等作品数量不限(每位作者单个门类作品不超过2件)。
音乐类:须提交乐谱及附加音频CD(音频可简易弹奏,如无音频概不参评)。
舞蹈类:舞蹈艺术形式载体不限,须提交创作台本,作品须附舞台视频资料,VCD、DVD或M2TS格式(上报作品须注明单、双、三、群舞)。
美术类:国画作品尺寸原则上不超八尺(高240cm×宽130cm)竖幅,其他美术作品要求装框后在高200cm×宽200cm。
书法类:单件作品竖幅不超过八尺(240cm×130 cm),条屏不超过四屏,册页、斗方、手卷亦可。
摄影类:必须是原始记录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作品规格为12寸。作品不作任何装裱、不留边框、组照须用胶纸粘贴(不作合成放大)。
文学、戏剧、曲艺、音乐、舞蹈五个艺术门类:须交文稿一式8份,正文用三号仿宋字体,须用A4纸双面打印,其中7份不得有反映作者信息的署名或标识,以供评委评审。1份署作者姓名、作品创作时间、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选送单位,以供存档。
美术、书法、摄影三个艺术门类:作品背面右下角或者背面用铅笔写清楚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年龄、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作品上送须同时提交作品照片电子文件(精度TIFF格式不少于30兆或JPG格式须在5兆以上不低于5兆),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及作者。
三、报送要求
(一)美术、书法、摄影作品材料请于2021年7月15日前报送,文学、戏剧、曲艺、音乐、舞蹈作品材料请于2021年9月3日前报送,逾期不受理。
(二)参评作品由各镇街文化发展中心收集及报送,作品材料须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纸质材料请寄送至南海区文化馆,地址:南海区南新一路6号1座南海区文化馆(文化公园内)。电子材料请发送至南海区文化馆各门类指定邮箱,详见联系方式。
(三)所有上送作品均要求字体清晰,作品必须要注明作者、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四)各艺术门类评选出的优秀作品,经审核后,将推送参加“2021年度佛山市群众文艺作品评选”。
四、联系方式
文学类作品:吴璧庄,联系电话:81019368,邮箱:nhwhgxqb@163.com;
戏剧、曲艺类作品:关楚贤,联系电话:81019368,邮箱:nhwhgxqb@163.com;
音乐类作品:陈艳霏,联系电话:86225304,邮箱:nhwhgywx@163.com ;
舞蹈类作品:钟春红,联系电话:86328950,邮箱:nhwhgywx@163.com ;
美术、书法、摄影类作品:潘亦扬、郭凤喜,联系电话:81019751,邮箱:nhwhgmzb@163.com;
报送地址:南海区南新一路6号1座南海区文化馆(文化公园内)。
***:2021年度南海区群众文艺原创作品评选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