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樵镇听音湖片区房屋征收回迁安置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西樵镇听音湖片区房屋征收回迁安置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樵镇听音湖片区房屋征收回迁安置房装修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樵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
2、项目概况:
2.1本工程为装修工程,此次装修范围为1座401~404房型,2座201、202、203房型,3座301~304房型,4座401~404房型共计121个单元房,室内装修净面积约12589.11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本工程建安费约为人民币734.96万元。
2.2 招标范围包括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3、工期:90日历天内完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雨天、节假日等因素而延长。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资质。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 【业绩必须有充分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印章。】。
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同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证或同专业同级有效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施工员:至少2名,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上岗证书(包含有效的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合格证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聘任书)。
(3)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造价员: 至少1名,具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证或建设部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5)专职资料员:至少1名,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相关上岗证书(包含有效的岗位证或管理手册或者培训合格证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聘任书)。
(6)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造价员、专职资料员不得相互兼任,并提供上述人员在投标人本单位或其佛山分公司购买的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或其佛山分公司的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登记备案,诚信登记备案及其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查询结果为准,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
6、 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不同的公司,不得在本次招标时同时投标,招标人只接受先递交投标资料的投标人。
(3)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的信息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四、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16日~2015年10月23日17 时30分(北京时间)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资料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汇款凭证(不记名)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15年10 月19日~2015年10月2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窗口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827736 传真电话:0757-86827736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工商银行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西樵镇登山大道1号)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或光盘)等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佛山市琛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②账号:2013***********2980;③收款人开户行:工行佛山绿景支行;④款项来源:回迁房装修; ⑤招标文件费缴费金额:人民币500元。备注:“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必须填写,则填写“深圳国际”。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人员的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业绩证明资料、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担保汇款凭证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2015年11月12日上午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凭已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银行缴款凭证原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文件。迟到的资格审查文件或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西樵镇登山大道1号)。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4.1投标人的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携带到场,开标前将对项目负责人的第二代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核对身份后即可离场。
4.2投标人代表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核对身份后不可离场。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和西樵镇公众服务网(http://www.xiqiao.gov.cn/)等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樵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 麦先生 电 话: 0757-86863050 |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1座23层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叶*** 电 话:0757-83921403 传 真: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mysight00@vip.qq.com |
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