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制定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暂行办法
市民举报货值超过100万元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可获得8000元以下(含8000元)的奖励。记者昨日(14日)获悉,《禅城区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正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据悉,征求意见稿不仅明确列出了举报人举报不同货值假冒伪劣食品应获得的奖励等级金额,还规定了“保护举报人”,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举报人姓名、身份、住址等信息以及举报情况。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进行不正当竞争以及伪造举报材料骗取或者冒领奖金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11月14日至2011年11月30日。
信函可寄至:禅城区同济东路通济大院12楼1213室
传真∕电话:0757-82340970
电子邮箱:saw@chancheng.gov.cn
文件查询网址:http://scajj.chancheng.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fsscajj/s1396/201111/109753.htm
(来源:珠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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