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年审经营户须签订承诺书
今年参加年审的酒类经营户都必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卖假酒,承诺不做违规行为。昨天(27日)下午,禅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市、区和各镇街的酒类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人员以及近100家酒类经营企业代表召开了全区酒类管理工作会议。
会上,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高伟健对如何开展酒类打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全面铺开拉网式检查,对出现的制假售假酒类商品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一律依法严厉惩处。各镇街分局在开展巡查时务必要落到实处,特别是要跟进日常检查中摸查出来的违规情况。如发现有无证经营、不按要求使用和索取随附单的,第一次先责令其整改,第二次则要处罚;发现有制假售假酒类产品窝点时要立即向上级汇报。
此外,今年的酒类许可证年审工作还将重点落实两项内容:一是要求每个参加年审的经营户都必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卖假酒,承诺不做违规行为;二是年审时需要经营企业提供《广东省酒类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其中批发企业提供2本,零售企业提供1本,没有或不够的务必要参加酒类知识培训。目前全区该项培训统一由市酒类行业协会组织并要求省酒协专家授课,最后统一发放资格证。
会议还明确要求,酒类经营户必须按要求使用或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酒类批发企业向其他批发或零售企业销售酒类商品时必须开具酒类流通随附单,相对应批发或零售企业从生产或批发企业购进酒类商品也必须索取随附单。经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将被处5000元以下罚款。目前除啤酒销售外,其他酒类商品都必须按此要求操作。(来源:珠江时报)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