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禅城区社会组织为民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禅民管〔2012〕46号
关于开展禅城区社会组织“为民服务月”
活动的通知
区属各社会组织:
为积极响应区社工委“南粤幸福活动周”活动,推动我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发挥我区社会组织在建设富裕和谐禅城的作用,我局决定开展一期社会组织“为民服务月”活动,并通过各类媒体的大力宣传,进一步扩大我区社会组织的影响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禅城区社会组织“为民服务月”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12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
三、活动安排
(一)我局统一制作活动横幅,并通知各单位进行领取。
(二)我局把为民服务的内容制作成小册纸,分发给各单位,便于市民免费领取。
(三)活动开始至结束,各单位应统一将横幅悬挂于单位门前。
(四)活动结束后,我局将根据媒体、群众的评价作为主要依据,对该次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社会组织给予适当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通知),并予以通报表扬。
四、活动申报
(一)自愿参加。
(二)申报的项目应具备操作性,并体现免费服务群众的宗旨。
(三)参与单位请于9月11日前将报名表格(见***)传真或报送到我局。
(四)各单位应积极报名参与,把该次活动作为提升本单位形象、扩大宣传的一次重要机会。
联系人:杨丽欣
联系及传真电话:82345577
地址:禅城区华远东路62号
***:禅城区社会组织“为民服务月”活动报名表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
禅城区社会组织“为民服务月”活动报名表
序号 | 单位名称(公章)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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