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祖庙街道春节灯饰采购服务抽取招标代理服务结果公示
我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在2018年12月20日组织以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资格随机抽取工作,经过“随机摇珠抽取”确定以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资格:
项目名称 | 立项编号 | 项目内容 | 抽取方式 | 抽取结果 |
2019祖庙街道春节灯饰采购服务 | 祖采【2018】25号 | 招标代理服务 | 随机摇珠抽取 |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第一候选人必须向招标人/采购人提供:(1)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职工参保证明(项目负责人及法人授权代表必须在参保名单内);(2)本单位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若单位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所有的年度审计报告;(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4)近三年内企业的《业绩手册》及相关证明(业绩合同书或协议书)。若第一候选人在公示期内无法提交、拒不提交或逾期提交以上资料,招标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代理资格,由第二候选人递补成为该项目的中标人。项目重新公示结果,第二候选人同样必须在公示期内提交以上资料,若在公示期内无法提交、拒不提交或逾期提交资料,本项目重新摇取代理。无法提交、拒不提交或逾期提交以上资料的代理将被列入《祖庙街道招标代理诚信黑名单》。
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祖庙分局
二0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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