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禅城区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南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广东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粤府函〔2016〕28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区政府决定建立禅城区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刘飞虎(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陈国锐(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都 红(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 员:丁国允(佛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陈 蓉(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张小青(区公资办党工委委员)
欧咏梅(区交通运输局常务副局长)
李小锋(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副局长)
陈冬生(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挺传(区外事侨务局副局长)
钟 群(区民政局副局长)
陈 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副局长)
陶智锋(区教育局副局长)
卢远萍(区财政局副局长)
周 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碧君(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国土资源分党组成员)
王明春(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城乡建设分党组成员)
莫德辉(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副局长、水务分党组成员)
许景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何锦英(区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
余家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工商分党组成员)
田志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晏寿明(区农林渔业局副局长)
温国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张海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城市综合执法分党组成员)
刘汉青(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公用事业分党组成员)
陈晓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李卓见(区文化体育局副局长)
戴学雷(区司法局副局长)
庄少瑞(区储备粮管理中心副主任)
彭长江(南庄镇镇委委员、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何娟友(石湾镇街道党工委委员、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 莉(张槎街道党工委委员、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鲁 涛(祖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欧阳庶辉(区应急办副主任)
联席会议不设实体机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日常工作。佛山市禅城区埃博拉出血热联防联控指挥部、佛山市禅城区登革热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佛山市禅城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同时撤销,相关工作职责划入佛山市禅城区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
二、工作职责
在区政府领导下,统筹组织全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对全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确定重大疾病防治工作政策,协调解决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案并抄报区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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