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禅城区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促进专利工作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14〕4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对执行期限届满的禅城区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范围
2011—2012年签订的禅城区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
二、验收时间
1.2015年4月13日至30日验收2011年签订合同的项目;
2.2015年4月27日至5月20日验收2012年签订合同的项目。
三、验收准备
项目承担单位需准备验收申请材料一式6份(1份提交给区知识产权局,5份验收会议使用)包括:
1.《佛山市禅城区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验收(结题)表》。
2.项目完成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包括:
(1)项目来源;
(2)项目具体的完成情况;
(3)合同计划进度情况;
(4)项目取得的成果情况;
(5)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6)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7)项目实施前后承担单位的整体发展变化情况。
3.审计报告、检测报告、用户反馈意见、销售凭证、发表的论文著作、专利证书、成果奖励等其他***。
4.项目立项的批文、合同书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申请验收的单位须在召开验收会一周前向区知识产权局提交验收申请材料(纸质和电子版)。
2.有关文件、表格可于网上(禅城区经济促进局http://jcj.chancheng.gov.cn“通知公告”栏)
3.项目承担单位合同到期但不进行验收的,明后两年不再受理其区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浩辉;联系电话:82340446、139****1144;联系地址: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同济大院417之二室;电子邮箱:139****1144@139.com。
***:佛山市禅城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佛山市禅城区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pdf
佛山市禅城区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验收(结题)表.doc
佛山市禅城区知识产权局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