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2017年第二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巡查暨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巡查的通报
禅建发〔2017〕437号
区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强化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管工作,打击工地使用“地条钢”行为,落实“双随机”工作制度,我局于2017年5月26日、27日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二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巡查暨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巡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查概况
(一)巡查内容
1.建筑用钢、用砂情况,“三禁”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地是否使用“地条钢”;
2.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检查分户验收落实情况、样板引路方案的编制与审批、样板实物(与工程进度是否匹配、工序部位是否齐全)等;
3.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
4.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的其他质量行为。
5.检测机构的资质、人员、管理体系、检测仪器检定校准、视频监控、数据上传等;
6.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资质、人员、管理体系、实验室运行、试件和原材料、防控超限超载工作等。
(二)基本情况
此次巡查按照“双随机”的工作制度,共计检查了2项在建工程、1个深基坑、2家预拌混凝土企业、1家检测机构,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
在建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履职基本到位,工程实体质量可控,施工单位评分为83分、70分,监理单位评分为79分、72分,未发现建筑工地使用“地条钢”的情况。
预拌混凝土企业和检测机构的总体管理运行状况良好,防控超限超载和扬尘治理措施基本落实到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方面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核手续未完善;部分材料进场复验和台账缺失;钢筋绑扎特别是柱头梁端加密区的处理不符合要求、楼板负筋踩踏严重;局部位置混凝土墙、柱麻面严重,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没有逐条落实到位;同条件混凝土试件留置方案流于形式,实际留置部位与方案不符,同条件混凝土试件表面标注信息与检验批信息不对应。
(二)监理方面
监理例会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理人员不到位,现场监理人员配备不足;对于质量通病、样板引路、旁站监理等方面的监管措施没有认真落实;对于质量问题未及时发出整改并跟进处理。
(三)深基坑
第三方监测报告未及时移交且移交手续不完善;现场土方开挖与方案不一致;中间验收手续不完善;施工现场组织较为混乱;部分裸露土体未覆盖。
(四)预拌混凝土企业及检测机构
部分仪器设备台账缺失;原材料检验台账的审核、编制手续不完善;配合比试验与验证台账缺失;部分裸露土体及砂、石未有效覆盖;标准目录中现行标准与作废标准并存并行;试件制作温度、实验室温度与规范要求有偏差。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一)请本次巡查抽检项目和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员严格对照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并按时回复;
(二)请本次巡查中未抽查项目和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员对照《禅城区工程质量巡查表(施工)》、《禅城区工程质量巡查表(监理)》、《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专项检查表》、《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表》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开展自查,切实提高质量监管水平。
***:1.禅城区工程质量巡查表(施工)
2.禅城区工程质量巡查表(监理)
3.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专项检查表
4.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表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7年6月12日
(禅建发[2017]437号)关于2017年第二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巡查暨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巡查的通报(已盖章).doc
***1:禅城区工程质量巡查表(施工).doc
***2:禅城区工程质量巡查表(监理).doc
***3: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专项检查表.doc
***4: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专项检查表.doc